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1-20 10:17 xuanchuanbu 次阅读

按照市司法局转发《关于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市律协拟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此项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全市执业律师。

二、参选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学术规范;

3、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4、在法治决策咨询、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6、三年内未受党纪政务处分;行业处罚、刑事处罚,社会信用良好;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

三、报送相关材料要求:

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一式五份);

2、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4、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律师于2023年2月5日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业务部邮箱tjlxywpx@163.com,邮件题目注明本次活动。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31 

附件: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doc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