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市律协“两专”委员会
换届工作的通知

2024-01-15 09:19 xuanchuanbu 次阅读

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加强市律协“两专”委员会建设,做好第九届市律协“两专”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第九届市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九届天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和《第九届天津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产生办法》,现就开展“两专”委员会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条件

各专门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设秘书长一名,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人选条件为:

(1)主任、副主任人选需执业5年以上,其他人选需执业3年以上(执业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按照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规定,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需执业8年以上,复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参照此规定执行;

(2)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关心律师事业发展,有较强的为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发展无私奉献精神;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规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党纪处分或受过党纪处分已过影响期,5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且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本业务领域应有较高水平,具有一定业务研究能力,经市律协律师专业水平评审的相关领域专业律师优先考虑;

(5)专门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理事担任;

(6)市律协监事不担任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职务。

二、组成人员产生程序

(1)设立第九届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组成人员遴选小组,由市司法局律师处负责同志和市律协会长班子成员、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监事会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2)专门委员会主任采取理事自愿报名、会长班子成员推荐,经遴选小组研究酝酿产生建议人选,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审议后,由会长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

(3)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采取律师自愿报名、会长班子成员和各区推荐,经遴选小组遴选产生建议人选,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审议后,由会长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报名方式

(1)律师通过“两专”委员会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位律师可报名不超过两个(含两个)专门委员会职务和不超过两个(含两个)专业委员会职务;惩戒委员会和复查委员会职务不能兼报。

填报完毕提交后需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后为报名成功;公司、公职律师填报时需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报名时间截止至1月21日24:00。

律师报名路径如下:

天津市律师协会网站(www.china-lawfirm.com)的“会员平台登录”入口,使用律师个人账号及密码登录“天津市律师协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九届市律协两专委员会报名系统”报名。

律师事务所审核确认路径:

天津市律师协会网站(www.china-lawfirm.com)的“会员平台登录”入口,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及密码登录“天津市律师协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

(2)各区可推荐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和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建议人选,推荐的建议人选需在律师报名系统中报名成功,各区将填报的《第九届天津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推荐表》(见附件3)于2024年1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tjlsdbdh9@163.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

联 系 人:胡寿晨

联系电话:18526784196

报名咨询

联 系 人:张小彤

联系电话:58951988转8015、8010


附件:1.专门委员会名单

          2.专业委员会名单

          3.第九届天津市律师协会“两专”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推荐表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