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民营经济、促青商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分享交流会日前举办

2025-05-23 16:16 xuanchuanbu 次阅读

日前,市工商联、市青年联合会和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振民营经济、促青商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分享交流会。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娄杰出席并讲话。市青联副主席、和平区委副书记李浩出席并致辞。市律师协会会长牛同栩在会上作主题发言。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时锦霞、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张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雯、张海燕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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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杰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具有基础性、综合性和促进性,要深刻领会其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应自觉守法经营,完善企业治理与管理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守住法律底线;工商联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好民营经济人士思政引领与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参与天津相关立法,以实际行动促进天津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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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指出,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生力军”,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该法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构建制度框架,为民营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支撑。市青联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希望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树立法治思维,提升竞争力,为天津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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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牛同栩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与进程、立法程序与框架、实施保障措施、法治建设意义等方面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深入解读。他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和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利于稳定民营经济主体的预期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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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耿小军、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匡俊结合工作实际和案例,分别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充分履职,作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者促进者”为题作分享交流,开展法治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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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商会企业家和青年律师踊跃提问,现场讨论深入,气氛热烈。天津市青年商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张喜艳代表青年企业家发言,她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青年企业家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为青年一代企业家,要以技术创新为矛,在新赛道上抢占先机,以法治文明为盾,在合规经营中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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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团市委统战部、和平区工商联、团和平区委、市青年商会及各区青年商会有关负责同志,市青年商会企业家代表、市青联委员代表、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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