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成立于1984年10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协会接受天津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对全市执业律师的行业管理。
律师代表大会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4年。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律师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会长会和秘书处。
协会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对律师和律所实施奖励和惩戒;组织律师业务培训、交流和研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律师与境内外律师团体开展律师业务交流活动;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为有效开展行业活动,市律协还下设有22个专门委员会和28个专业委员会,对全市律师进行行业管理与服务,开展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秘书处作为天津市律师协会执行机构,下设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综合部、业务培训部、会员管理部、纪律维权部、宣传文化部、实习人员管理部,主办会刊《天津律师》、网站“天津律师信息网”和公众号“天津律协”。
会 长
牛同栩

李 雯 张泽军 王殿禄 肖 剑

梁 爽 纪雪峰 杨 涛 张海燕
监 事 长
丁立莹
副 监 事 长

于娟娟 王占伟
秘 书 长
张 敬
副秘书长

马军 吕津
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
邮编:300191
电话:022-58951988
传真:022-58608082
网址:http://www.china-lawfirm.com
会 长:
牛同栩 负责全面工作。
副 会 长:
李 雯 分管外事委员会,女律师委员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
张泽军 分管律师行业规则委员会,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委员会,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破产清算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融资租赁与保理专业委员会。
王殿禄 分管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律师服务收费指导委员会,福利保障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婚姻家事法专业委员会,医疗卫生健康专业委员会。
肖 剑 分管律师行业党建研究委员会,律师行业创新与发展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梁 爽 分管教育培训委员会,会员和实习人员事务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金融专业委员会,证券专业委员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
纪雪峰 分管律师参政议政委员会,宣传及文化建设委员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
杨 涛 分管惩戒委员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
张海燕 分管青年律师委员会,复查委员会,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文化旅游与会展专业委员会,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
理 事:(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志芳 王 轶 王殿禄 牛同栩 东 芳 卢光荣 申爱军
任秀福 刘尔婵 闫建霞 纪雪峰 李 雯 李立新 李青松
李雪辉 杨 涛 杨仲凯 肖 剑 时 岩 邱 凯 沙佩滋
宋建岩 张长山 张泽军 张荣辉 张振元 张烜墚 张海燕
张曼宇 陈凤莉 陈武钟 苗桂利 易天祥 赵乃琛 袁伟明
贾 芳 柴忠蔚 晏红波 徐 岚 殷大丽 高凤静 郭 永
郭 鑫 黄永鑫 梁 爽 蒋宏建 廉卫涛 蔡 兰 穆 峰
依据《天津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天津市律师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律师协会监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律师协会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得担任监事。
监事会职责为:
(一)监督理事会及秘书处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监督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三)向理事会建议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四)列席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五)章程规定或律师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监督职责。
监事义务为:
(一)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二)监事会应根据章程规定和监事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监 事 长: 丁立莹
副监事长: 于娟娟 王占伟
监 事: 丁立莹 于娟娟 王 欢 王占伟 毛 成 刘以沫
杨 杨 杨新晶 张炳文 陈向娟 季春彪
会长邮箱:tjlx_hz@163.com
监事长邮箱:tjlx_jsz@163.com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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