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律师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天津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邀请司伟教授分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 年9 月7 日(周日) 14:00-17:00
二、培训地点:
天开广场7号楼大报告厅二层(科研东路与航星道交叉口)
三、参会范围及人数:
全市执业律师均可报名参加,限300 人。
四、主讲人:
司伟,法学博士,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现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具有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审判经验,作为主要执笔人起草物权法司法解释、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分则立法建议稿起草,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
五、主讲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布后,执行异议之诉领域的规则体系、权利对抗逻辑与裁判标准发生颠覆性变革。执行异议之诉新司法解释直面案外人救济程序交叉、不动产买受人保护边界、消费者超级优先权冲突、担保物权对抗等长期争议难题,以体系化重构破解同案不同判困境,同时引入权利外观主义适用限制、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的精细化界定等创新规则,对实务操作提出全新挑战。本次培训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原执笔人司伟教授深度解析新司解核心条款,旨在为我市律师深度阐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提供司法解释的规则旨趣与适用关窍,点明条文背后的深层考量与价值权衡。
六、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于9 月5日17:00 前登录律协官网“会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参会律师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七、特别提示:
1.为保证会场秩序,报名此次培训的各位律师务必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培训。
2.请勿携带食品、饮料进入会场。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5 年9 月3日